随着进入寒冬腊月,年关将至,基层法院关于农民工欠薪、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日益增多。通过调研梳理,当前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主要集中在建筑行业,且解决难度较大。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一是合同管理存在缺陷。建设与施工单位承包合同不规范,结算约定存在缺陷,在工程量结算过程中容易产生分歧,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甚至不进行核算,导致农民工工资讨要无门,相关部门在处理案件时无法认定责任主体,造成拖欠农民工资案件易发、频发。二是违法转包管理混乱。一些总承包企业管理不到位或疏于管理,挂靠有资质的企业承揽工程,再层层转包给小施工队,企业只收取管理费,对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没有约束能力,而且中间经手的大都是“皮包公司”,靠转包牟取暴利,通过各种途径克扣农民工工资或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来维持资金的运转。三是农民工个体维权难。大部分农民工文化素质不高,自我防护能力和维权意识不足,与施工队工头签订劳动合约时缺乏法律意识,甚至未签订劳动合约,导致遭遇“合同陷阱”自身利益受损。遇到恶意欠薪时,无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仅靠讨要、上访等方式,甚至有的因讨薪无门出现极端行为,造成社会安全稳定问题。
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和谐安全稳定,是各级党委政府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为此,建议:一是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力度。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引导企业走正规渠道,规范招工、合法用工。落实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企业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招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承包、谁负责和总承包人负责”的原则,对项目建设中违法转包、挂靠、分包工程情况进行严格监管,严肃查处垫资承包的合同方式,对工程中出现的违法转包、分包现象及时纠正治理。对因转包、分包造成的欠薪问题,明确主体责任后,督促行业部门全程负责清欠。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加强对欠薪行为的巡查,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协调、早处置,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通过普法教育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强化工程建设方执行行业法律法规的意识,增强农民工运用法律维权能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行业内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识。通过开办农民工法律夜校、开通法律服务热线、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在农民工中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教育他们遵纪守法和增强维权意识,主动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能够利用法律手段加以解决。三是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强化司法保护。针对因拖欠工资引发的民事纠纷,司法机关以及劳动仲裁部门要为民工维权简化程序、畅通渠道。对欠薪案件在立案、审理、执行等重要诉讼环节中开设“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执行款优先发放,对符合减免缓条件者依法减免缓缴诉讼费,最大限度保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胜诉权益。同时,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支付义务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列入失信名单,加强惩戒。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法律手段上及时有力地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
(宿城区人民法院 杜雨)